项目编号: CC070950
项目名称: 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42号房地产转让
所在地区: 南昌市 所属行业: 无
简介: 一、基本情况:
江西省煤炭公司招待所位于南昌市南昌市二七南路42号,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为肆拾陆万元。
经营方式:服务、批发、零售
经营范围:住宿、日用百货
现江西省煤炭公司招待所决定对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42号房地产进行转让,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42号房地产项目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底价为1500万元。
二、资产评估情况:
位于南昌市二七南路42号房地产权属于江西省煤炭公司招待所,于2006年12月31日经江西渊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评估报告号:赣洪渊明评报字[2007]1001号),价值为723,834.35元(土地面积为776.0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3,032.88平方米)。有关资料可向江西省豫章房地产经纪评估有限公司申请查阅。查询电话为:0791-6579863,联系人:侯女士
三、特别说明:
1、该房地产店面现已出租,受让方应接受目前依然有效的租赁合同,其中一承租户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08年3月31日,其它承租户的租赁合同均已到期,受让人如不再与原承租户续约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原承租人。
2、该房占地土地证为划拨用地,但已经国土资源厅批准为出让用地、商业用地,使用年期为40年(详见赣国土资函[2007]154号文),买受人不改变土地用途则不承担土地出让金。
四、转让基本要求:
1、在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截止日期至 2008年1月 12日17:00(以到帐为准)。如挂牌期满仅有一名意向受让方,则协议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拍卖程序,且拍卖公告期内仍可继续受理其他竞买人的竞买登记。意向受让方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成功者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款;
2、本次转让根据报名情况如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方须承担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产权变更过程中的其它一切费用;如采取拍卖方式,受让方应承担产权交易费用、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具体数额由拍卖公司根据拍卖收费标准另行规定)以及产权变更过程中的其它一切费用;
3、确定买受人后3个工作日内首次付款不得少于成交价的80%到指定帐户后,方可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10天内须付清余款。
五、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2、 受让方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联系电话:0791-6579863
企业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3032.88(平方米)
参考价: 1500.000000(万元)
代理会员: 江西省豫章房地产经纪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