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产权对外公开竞价转让
公司名称: 珠海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它企业
竞价日期: 2009-06-23 09:00
参加竞投的条件:
竞价方是指符合下列全部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单一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外币)或以上。不接受两个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组成的非法人联合体参与竞价;
2、符合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及其投资控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下属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生产经营中,近3年内(意向受让方成立或控股下属企业的时间不足3年的,则分别自成立和控股以来计算)无重大安全责任或环保责任事故。
4、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投资或经营液化石油气业务的资格(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依据),意向受让方及其投资的下属控股企业2008年度液化石油气销售总量不低于30万吨或2008年度燃气销售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5、按要求缴交竞价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和诚信金(2000万元人民币)。
6、提供由境内外银行出具的在意向受让方名下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外币)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银行可用信用额度证明》或《银行履约保函》证明文件(原件)中的任意一项。
7、依照要求签署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
详情:www.property-bid.net/viewSchedule.shtml;jsessionid=3F40CB85287FA774925E16266DDC8918?id=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