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z07110668
项目名称: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天华建筑工程公司整体国有产权承债式转让
挂牌价:承债式转让
所在地区:武汉市
联系人:赵飞、刘赟
联系电话:027—67885681
简介:
经湖北省国资委批准,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公司将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天华建筑工程公司整体国有产权承债式转让。
一、转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天华建筑工程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26号,法定代表人:李开信,注册资金为5105万元。经济性质:国有企业。主要承包各种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的建筑施工;兼营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内机组火电整体建筑工程:小型化工、石油化工项目的建筑安装;环境园林工程的施工。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职工人数为2134人,其中:在册职工1186人,离退休职工948人,在册职工中,在岗人员125人,下岗滞留中心803人(含已符合内退人员298人),下岗未进中心273人,伤残、重病人员25人。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天华建筑工程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已经湖北省国资委以鄂国资改革[2007]120号文件批准。
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湖北安永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据其出具的鄂安永信评字[2007]80038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天华建筑工程公司总资产为11194.50万元,总负债为13365.14万元,净资产为-2170.64万元。此评估结果已经湖北省国资委以鄂国资产权[2007]256号文件核准。
四、特别事项说明:
为妥善安置职工,保证企业改制不损害职工切身利益,标的企业所属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在产权转让前抵押到集团公司,作为安置职工费用的担保。
请有受让意向并符合受让条件者于2007年12月3日17:30时前将受让材料递交我所,同时需交10万元意向受让保证金到指定账户,逾期不予受理。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38320188000051655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受让方向交易所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境内):在中心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产(股)权受让申请表》,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期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企业简介、资信证明、资金证明、股东会决议(收购)、公司章程等原件。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境外:外商及港、澳、台商企业在受让登记时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我国政府认可的见证机构见证的材料,其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和产业导向目录规定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自然人:在中心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产(股)权受让申请表》,并提交自然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高管或管理层:在中心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产(股)权受让申请表》及承诺函,并提交个人简历、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所需资料应将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供,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提交资料纸张以A4幅面为准)。
公告期: 2007年11月6日至2007年12月3日
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内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
2、优先支付职工安置费用1940.80万元(其中:经济补偿金1040.46万元、伤残重病职工补助101.90万元、已离退休人员费用477.94万元、在职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费107.10万元、改制过程不可预测费用213.40万元);优先支付拖欠职工工资及各项费用1409.70万元(其中:工资581.84万元、退休金企业部分310.10万元、遗属生活费30.92万元、医药费381.98万元、独生子女费13.74万元、公积金91.12万元);支付内退人员费用2413.15万元,逐月发放生活费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承担标的企业全部债权债务。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诉讼记录。
5、承担标的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十堰市、枣阳市土地使用及临时住房的水、电供应和武汉地区“天华新村”的职工住房的“两证“办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