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36层
法定代表人 刘京生
注册资本(万元) 381302.0 人民币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航天保险、核电站保险、能源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等。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注册于中国境内的合法存续10年以上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7:00时之前,向指定账户缴纳2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在五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可以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规定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发电)于2003年10月作为发起人之一,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家中外股东共同设立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大唐发电持有标的企业1亿股股份,本次交易的挂牌价格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企业200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交易挂牌依据。2008年10月15日,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增加投资人民币209302万元,增资后标的企业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81302万元,大唐发电仍持有标的企业1亿股股份无变化,且没有影响大唐发电所持标的企业的股权价值,故本次挂牌价格仍以大唐发电所持标的企业200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挂牌依据。 2、依据标的公司章程约定原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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