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铁西热网资产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
转让方名称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 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4日17时止
标的评估总值 11319.43万元 挂牌价格 11500万元
经济类型 股份公司
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范围是否与
评估报告一致 是 是否另附
转让清单 是
设备评估值 11319.43万元 房产评估值 362.39万元
建筑面积 1999.00㎡ 建筑物
(汇总数) 7139.02
设备(汇总数) 1353.41万元
铁西热网资产转让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铁西热网建于1980年,主干线坐落于铁西区,延卫工街和奖工街之间南北走向,北至北一路、南至十二路,供热面积达340万平方米。铁西热网供热系统属热电联产的供热方式,由沈阳华泰热电有限公司供热。
截止2009年7月31日,铁西热网资产帐面值10192.84万元。
二、转让主体、转让标的及转让底价
1、转让主体: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铁西热网资产
3、转让底价:人民币11500万元
三、相关信息及重大事项披露
1、挂牌时间: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09年9月14日
2、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号:中天和[2009]评字第01006号
评估基准日: 2009年7月31日
评估结果:铁西热网资产采用成本法,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1319.43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3、本次转让行为已获得沈阳市国资委原则同意,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沈阳市国资委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核准。
4、本次转让需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若股东大会表决没有通过,则本次转让行为无效,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敬请意向受让方注意风险。
5、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按现状进行处置。
6 、除上述事项外,中介机构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的不确定事项及瑕疵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关注相关事项对评估结果及受让后对生产运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承担评估基准日后可能的资产减值风险,出让方不对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其它重大瑕疵事项提供保证。
四、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和交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设立三年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热电联产企业。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现金支付能力和资信记录。需提供2008年度财务报表、2009年6月末的财务报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诉讼事项导致的风险,经营行为规范且无不良记录,如转让过程中意向受让方有上述行为发生,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
4、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热电联产企业且具有丰富供热管理技术和经验者优先。
5、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总价款的80%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后方可办理资产交割手续(30%的保证金可转为支付价款),否则所签订的转让协议终止,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本标的,其余20%款项在2009年11月15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6、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止,其间对标的资产维修、改造的投入和应收帐款的收回,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据实结算。
7、积极配合出让方办理标的资产转移和变更手续。
五、办理摘牌登记程序和受让方的确定
1、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2009年9月14日17时前到产交所信息咨询部(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北站路51号新港澳国际大厦3F)办理摘牌登记手续,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2、公告期满,产交所根据意向受让方摘牌登记结果,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出让方及有关部门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摘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相关意向受让方。
3、被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将挂牌转让底价30%的摘牌保证金存入产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4、经资格审查,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协议转让方式履行相关程序;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沈交所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竞价和专家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