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受贵州珍酒厂破产管理人委托,对贵州珍酒厂破产财产转让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贵州珍酒厂始建于1975年,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北郊十字铺,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酱香型白酒等,其主要产品为“珍”字牌珍酒、“大元帅”及“包黑子”等系列产品,系贵州省属国有企业,企业共有职工702人,其中在职职工584人。
由于长期亏损,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贵州省企业兼并破产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下达通知、贵州珍酒厂提出申请,2008年12月17日,由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贵州珍酒厂破产清算。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提交求购登记表之日,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到账为准);
4、受让方须为原企业职工提供不少于480个就业岗位,并按国家现行政策落实上岗职工各项权益,就业职工正常劳动的年均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其原企业工资水平的85%;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后继续使用“珍酒”品牌,并在贵州珍酒厂原有酿酒工艺基础上,发展大曲酱香型白酒的生产加工;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不改变企业所占用土地原有用途;
7、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企业未来经营发展计划方案及原企业职工就业岗位安排计划;
8、成交价款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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