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受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对其持有的合肥中天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5%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市政设计院。
(二)转让标的:市政设计院持有的标的企业15%股权。
标的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两项资质。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1999年7月15日。住所:合肥市安庆路85号。法定代表人:张余桥。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服务。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相关单位内部决策及批准。
四、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根据安徽中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中安评报字[2007]第82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评估项目的备案情况,截至2007年7月31日,标的企业总资产为112.26万元,总负债为61.48万元,净资产为50.78万元。
五、转让底价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转让底价为人民币8万元。
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现金支付能力。
七、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
(二)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前对职工的各项承诺。
八、公告期限
北京时间2008年7月15日8:00起至2008年8月11日17:30止。
九、意向受让方的申请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前述公告期限内携带有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领取《产权转让文件》。
十、竞买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产权交易服务费
(一)竞买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合分阜支;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于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三)产权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须于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费标准按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6]202号、[2007]40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交易方式
本次产权转让采取有效最高价中标(资格审查、现场竞价)的交易方式。
(一)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二)由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后,通知受让方签约。
联系方式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郭兆志
电 话:0551-2675006
传 真:0551-2610397
地 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四楼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