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普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09SH1004229
挂牌价格 1222.33410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09-11-04
挂牌期满日期 2009-12-02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通信业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普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宜山路700号66幢201、202、204、205、206、207、208、210室
法定代表人 周锦荣
成立时间 1989-03-0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664.188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及通信产品制造、销售、相关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通信产品、安防监控产品及计算机网络产品的系统集成、软硬件开发和销售;通信工程及安防监控工程的施工、维护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中介、技术承包和技术培训。
职工人数 7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360万元的保证金。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竞价成功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照交易所规定返还。
2.举牌人应保证,(1)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按期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如有违背上述任何一条的情形出现,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3.产权交易价款总价款(含保证金)应当在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期限内一次付清。
4.受让方须遵守现标的公司章程的条款。
5.受让方须认可标的公司现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不得采用联合举牌,也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没有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3.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截至2008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
4.有五年以上相关通信设备制造行业经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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