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GQ2009006
转让标的名称 沈阳东方钛业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
转让方 沈阳冶金研究所
企业类型 市属
挂牌时间 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6月22日17时止
地址 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7号
注册资本 978.219
主要业务
钛、镍、铜及其合金、特种合金制品、成套设备制造; BRI级(碳钢、不锈钢、有色金属及低合金)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控制项目除外)
对受让方要求
一、拟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必须具有《公司法》规定的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拟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二、拟受让方受让股权的目的是着眼于东方钛业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经营实力,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拟受让方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股权对价的经济能力,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本次股权转让,能够严格遵照确定的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四、拟受让方成为东方钛业公司股东后,必须严格遵守东方钛业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经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产权交易专线:024-22566107
联系人:李明财、李长秀
详情:www.sprtc.com/gpgl/detail.asp?id=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