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北京高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09BJ1003244
挂牌价格 1818.639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09-11-09
挂牌期满日期 2009-12-0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高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1618室)
法定代表人 刘清
成立时间 2007-12-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6990458-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点击:www.cbex.com.cn/G3/20090104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