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津市市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津市市兰苑宾馆西侧院内
法定代表人 陆伟强
注册资本(万元) 800.0 人民币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中介咨询、建筑材料及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购销。
评估机构 北京工商企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08-06-27
评估基准日 2008-02-29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2971.38
负债总额 1465.67
所有者权益 1505.7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17.59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08-07-14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200万元。 挂牌期满日期 2008-08-08
挂牌价格(万元) 6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