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金华浙通混凝土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Z0800008
挂牌价格 拍卖起拍参考价:362万元
所属行业 制造业
经营范围 商品混凝土的制造和销售、预制混凝土构件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除危险品)、混凝土外加剂加工销售。
挂牌期限及其他事项
公告挂牌期:自2008年3月8日报刊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08年4月7日下午5时整止共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受让意向人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竞买人应于2008年4月9日下午5点前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于2008年4月9日上午10时整在杭州市建国北路236号诚信大厦16层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采用拍卖方式进行转让。
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未征集到受让意向人,不变更挂牌内容,延长挂牌期 5个工作日.
受让报名: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受让条件证明、《产权交易竞买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36万元),到浙江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报名和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另:根据《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国资发[2007]13号)的规定:竞买人(法人组织)报名时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审计后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月度财务报表和资信能力证明等材料;竞买人(自然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让资金筹资渠道的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对受让方的要求
1、 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3、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4、 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转让完成日期间经审计的损益处理方式:金华浙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交易完成日实现的净利润,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由转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浙交所联系方式:0571-87297309 曾小姐
详情点击:www.zjpse.com/Gz/Detail.aspx?Xmbh=Z0800008